Saturday, January 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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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文摘—4172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元旦呼吁:立即停止迫害维权律师及维权人士

2008年中国经历发生翻天覆地的转变,北京奥运、神七升空无疑塑造了一片强盛繁华的景象,中国还有雪灾、四川大地震、食物安全等等突显社会的流弊。一年将尽,当大家兴高采烈迎接新一年来临的同时,请不要遗忘中国仍有一群维权律师以及维权人士,以及他们的家人都未能开怀庆祝,他们有些更身陷囹圄,前路堪虞。其中,特别可以从以下的事件中看到,律师在执业方面面对的困难,以及他们被侵犯言论自由及人权的状况。

一、律师因提供法律援助而受压

「西藏事件」及律师年检

2008年3月中发生「西藏事件」后,18名来自不同省市的律师包括北京维权律师滕彪和江天勇在网上联署发表公开信,表示愿意为西藏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呼吁当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待被捕藏民。发表呼吁信的律师当中,有12名是来自北京的律师,其余几名律师来自广东、山东、河南、江苏以及陕西等等。事情发生后,北京司法局和公安局为此事找过北京市的一些律师问话,表示西藏问题很敏感,警告他们不要插手西藏案件,否则要承担后果。

其后,5月底的时候,北京有10多个律师事务所,涉及500多位北京律师在年检上遇到困难,直至律师们一起发出网上公开声明表示抗议后,几天之内大部分律师获得通过年检,最后,滕彪还未获通过年检,而其它省市的一些维权律师也未能获得通过。

四川地震灾民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黎克特制八级大地震,因为“豆腐渣”楼房抵受不住地震的威力被震成瓦砾,造成严重的人命伤亡及财物损失。有在地震中丧失儿女的家长找四川的律师控告政府索偿,但当地律师因不愿与官府作对而拒绝接办,有家长千里迢迢跑到北京找维权律师帮助。据悉有北京律师及他们所属的律师事务所被北京司法部门明确警告,指令他们不要代理与四川地震有关的“敏感案件”。当局诸多阻挠,更明目张胆地向律师施压,令他们不能履行其法律义务,灾民更是有冤无路诉。

毒奶粉事件

中国食物安全问题亦是今年全球的焦点议题。事源9月11日,甘肃省卫生厅首次披露省内59名婴儿肾功能不全,1人死亡,他们同是吃了“三鹿奶粉”,及后陆续发现全国婴儿患肾结石个案。一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律师于9月13日表示愿意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两天后已有14省市31名律师报名参与,志愿律师团估计处理了逾400个法律咨询电话。河南省司法部门有官员,与该省部分参加了志愿律师团的律师和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进行谈话,明确要求这部分律师退出志愿律师团,律师团现已超过百名律师,当中有20至30名律师表示受到地方司法部门的压力,甚至被警告不要接办与毒奶粉有关的案件。甚至今天早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三鹿集团前董事长田文华等4人,代表过百名受害人的律师许志永竟不准入庭旁听,律师及家人唯有在庭外示威,抗议法院违反《刑法》所保障他们应有的参与诉讼和了解真相的权利。

二、《律师法》37条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律师法》修订后,于2008年6月1日实施,虽然该法内容已有很大改进,但仍有部分条文会对律师执业带来威胁,如律师在法庭上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可能会被视作危害国家安全而受到法律追究。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滕彪、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及西安维权律师张鉴康,在他们撰写有关律师法修订的评论文章中也特别指出新修订的《律师法》第37条对律师执业会构成威胁,他们亦有引用国际法及一些欧洲国家的法律指出很多地方的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免受刑责。

三、北京律师因支持北京律协直选受压

今年适逢是北京律师协会换届,8月26日程海、张立辉、唐吉田等35名北京律师联署发布了一篇《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他们依法向协会提出要求透过公平选举产生律协委员会的行动,旋即引起律协公开严厉斥责,指他们“私自串联”、“以推动民主选举为幌子,发表煽动性言论”、“制造谣言,蛊惑人心”、“妄图摆脱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发起人唐吉田律师更不获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续聘,另有最少3名律师的执业权利受到威胁,19位朝阳区律师被该区的司法局律管科召集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开会,要求他们书面交待参与是次签名的动机。虽然面对很大压力,但后来却有更多律师加入支持要求北京律协直选。

四、知识分子因联署《零八宪章》被骚扰或拘留

在刚过去的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暨《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约300名的内地知识分子联署发表了一篇《零八宪章》,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达他们希望中国政府改善国内人权、民主及法治状况的诉求。联署人士之一的北京著名作家刘晓波,在2008年12月8日被公安人员带走,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带走,至今仍未获释。另外一度拘禁北京宪政学者张祖桦和进行抄家,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被上海公安传唤约6小时。还有北京维权律师滕彪、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西安维权律师张鉴康、广东维权律师唐荆陵等,因联署宪章而被公安人员骚扰或被无理带走问话,可见中国政府严重违反了国际公约及中国《宪法》。

五、其它维权律师及维权人士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 (UN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 (CAT) 于今年[2008年]11月7日及10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了审议中国第四次提交有关其履行《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状况报告及答辩合议。中国早于1998年成为《禁止酷刑公约》的签署国之一,20年后委员会指出中国在履行禁止酷刑公约的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有关辩护律师受到骚扰。委员会在报告中表示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与《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9条赋予检察机关权力以“伪证”为由拘捕律师,这些法律条文因而被检察机关用作威吓替其当事人案件搜集证据的辩护律师。

另外委员会亦特别关注维权人士及上访者受到骚扰和暴力对待的模式,以及律师受到骚扰的情况,如北京维权律师滕彪于3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人员强行带走问话,41小时后始获释回家,期间一直被戴上头套,不知道被带往甚么地方,被盘问有关他的文章以及接受媒体采访的情况。

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于2007年9月29日在办公室附近被十数名身份不明人士蒙头强行拉上车,被带到野一间地下室被人用电棒毒打,到凌晨一时左右被扔在小汤山荒郊野外,更被恐吓全家要离开北京。及后今年3月7日早上开车送七岁儿子上学途中,在东四环附近遭到警察开车猛撞,车后备箱几乎报废。

此外委员会极度点出骚扰律师及维权人士的手法包括不同形式的行政拘留,如“住所监视”、劳动教养及秘密地点拘禁。委员会就此建议中国政府有责任保障所有公民包括监察人权状况的人士,不应因他们参与人权工作而受到无理的恐吓或暴力对待。

今年10月23日获欧洲议会颁赠沙卡洛夫思想自由奖 (Sakharov Prize)的著名北京维权人士胡佳,一直关注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维权活动,因发表五篇批评中国政府的文章及接受境外传媒采访,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今年4月3日被判刑三年半。胡佳 2007年12月27日在北京家中被北京市公安国保带走,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今年1月30日被北京检察院正式逮捕,现囚于北京监狱,他的妻子曾金燕及一岁的女儿也被软禁在家中。

山东著名自学法律的“赤脚律师”陈光诚,2007年1月12日被法院维持原判,因“聚众扰乱交通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四年三个月,他在狱中受到暴力对待,妻子袁伟静亦因替丈夫争取权利而屡次遭到暴力对待,长期被软禁在家和严密监视。

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于2005年因三次发表公开信予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要求当局停止打压自由信仰者,始不断受到迫害,2006年12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之后高智晟一家一直被软禁,并不时传出高律师遭受酷刑虐待羞辱包括被电棍击打等消息,他的女儿亦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利。至今高律师及家人更仿如人间蒸发,与外界失去连系,情况令人担忧。

四川省维权律师王森,亦是工运领袖,致力维护农民和工人的利益。2000年12月四川达州青花钢铁总厂发生大规模工潮,王森因散发支持工运的传单和抗议书,翌年4月在杭州被逮捕,案件审讯一直闭门进行,2002年5月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王森有期徒刑10年。王森患有糖尿病及视力衰退,狱中膳食大多是变坏了的面条或饭,身体状况日渐欠佳。家属多次为其申请保外就医却不获批准,探访时又屡遭阻挠。据悉,最近家属多次为王森送的厚衣服均被狱警无理没收,王森与家人通信的权利亦被剥夺。

正在狱中的广东法律维权人士郭飞雄,曾参与广东太石村等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2006年9月被拘捕,2007年11月被以“非法经营罪”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郭飞雄在看守所会见律师时陈述,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酷刑逼供,狱中膳食大多已腐坏。2008年11月5日上午,北京律师莫少平和胡啸的受郭飞雄委托到广东梅州监狱,办理会面手续特别繁复,会面只能隔着玻璃,通过电话谈话,谈话内容被录音和监听,更有两名警察伴在郭飞雄身旁监督,明显违反中国现行的《律师法》中所规定︰“律师会见他的当事人,甚至在诉讼阶段都不被监听”。而郭飞雄和家人的会面同样是隔着玻璃透过电话通话,家人给郭飞雄写的书信亦被无理扣起,没法通信。郭飞雄妻子张青亦已有多月无法与他见面。

六、结语及呼吁

在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请大家继续关注国内无法无天的侵权个案,新一年我们祝愿中国停止迫害维权律师和人士,包括︰正在狱中被剥夺与家人和律师会面权利的广东法律维权人士郭飞雄、因探访京城黑监狱被无理殴打的许志永、被软禁监视的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等等。我们敦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履行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第十条及《律师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1. 废除损害律师独立执业的相关法律条文

2. 尽快依法展开公平公正的审讯,严惩违法的企业和部门

3. 停止向协助三鹿毒奶粉受害者的志愿律师团施压,给苦主应得的赔偿

4. 立即释放刘晓波和停止骚扰其它联署《零八宪章》的维权律师及人士

5. 公开交待处境不明朗的人士的现况

6. 停止迫害和进行侵权的行为

7. 调查对律师受到攻击的事件,依法向攻击者提出检控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2008年12月31日